流行病學研究發現,分娩後12個月內是婦女一生中發生精神疾患的危險時期。據調查,產後30天內發生精神疾患的危險最大,一直到分娩後第二年這種危險仍保持在較高水平。
產後精神疾患可分為:
1、 產後情感障礙,包括產母郁悶、產後抑郁,這兩種情況如未及時得到控制,可發展為躁狂、抑郁症;
2、 精神分裂症;
3、 症狀性精神病,常常在嚴重感染或其他嚴重內科疾患的基礎上發生;
4、 神經症。
產後精神疾患的發生可能與遺傳、內分泌改變、孕產婦軀體合並症、並發症以及產婦的個性心理特征、社會因家有關。
大多數產後精神疾患預後良好,約60—75%可完全恢復,其余部分可有遺留症狀或反復發作。
因此,早預防,早診斷,仔細治療,適當休息是至關重要的。家庭、社會應給予產婦更多的理解、關心和照顧,幫助產婦順利度過這段危險期,保證母嬰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