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的動作發展是從頭部開始的(抬頭、轉頭),以後發展到上肢(取物),再發展到軀干(翻身與直立),最後發展到下肢,學會站立和行走。
根據嬰兒動作發展的規律,要使1~3歲的孩子動作敏捷,必須給予適當的條件使之加強鍛煉。因此,爸爸媽媽要根據孩子動作發展的不同階段的特點,制定一系列訓練計劃。
在哺乳期,就要經常讓孩子在床上翻身和滾爬,鍛煉其腹部及四肢肌肉的力量,如在嬰兒床的上空懸掛色彩鮮艷的吹氣塑料動物、氣球,能發出響聲的塑料玩具等,高度以孩子舉手就能觸到為准,爸爸媽媽可逗引孩子舉手觸摸玩具,也可以幫助孩子做被動體操。
1周歲後,可讓孩子扶著床欄桿練習走路,或爸爸媽媽扶其一手拉著走路,慢慢學會獨立行走,直至走穩,自然行走。
2~3歲時,可利用床上的被褥做障礙,練習爬行,還可隨兒歌模仿飛機、汽車、火車等交通工具、做動作或學小鳥飛、小馬跑、小兔跳等動作,還可利用樓梯練習攀登等動作。爸爸媽媽可喊口令“一、二、一”,讓孩子練習合拍走步。
總之,爸爸媽媽要根據孩子動作發展的規律,在不同發育階段進行不同的訓練,使孩子動作更敏捷,形體更健美,腦子更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