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年輕的父母,育兒心切,總想盡早讓小兒學會走路,於是,當嬰兒出生7~8個月就讓其學走路。一般來講,過早地讓嬰兒行走,對他的身體生長發育是很不利的。應該按嬰兒發育生長的規律,適時的對其進行相應的訓練。
在正常情況下,6個月的孩子,可以自行翻身,自已能稍坐一會兒,大人扶著腋下有邁步的動作;到7個月時,小兒開始會爬行;8個月時小兒爬行已較靈活;9~10個月的小兒逐步會站立,扶著東西可蹒跚地走步;到1歲時可以獨立走步。有的小兒運動功能的發育可能比以上規律稍早些或稍晚些。為了嬰兒的健康成長,不要過早地學走路。嬰兒時期的生理特點,骨骼中的膠質多,鈣質少,骨骼柔軟,容易變形,尤其是下肢肌肉和保持足弓的小肌肉群發育還不完整。如果過早地讓小兒學走路,身體的重量必然會加重脊柱和下肢的負擔,時間長了容易使脊柱和下肢變形,形成駝背、“x型腿”和“0”型腿,影響了體形的健美,還容易形成扁平足。
父母一定要根據嬰兒的生長發育規律和發育情況,適當掌握嬰兒的走路時間,切不要操之過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