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許多無助,甚至絕望的父母,對自己長大了的孩子,說不聽,罵無用,打不過……當他們無奈地向我訴說孩子的問題時,我只有一個感受:“為時已晚”——他們錯過了心理教育的最佳時間……
一般而言,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或心理問題,如:逃學、撒謊、網瘾、頂撞父母、離家出走、動辄自殺、打架傷害、參與搶劫等“發病期”多在12歲至18歲前後。但是,這一年齡段的行為問題和相關的心理問題都源於12歲之前,並且源於父母對孩子的撫養方式。
人在青少年時期,甚至在成年時期出現的情感問題,原因可能要追溯到幼年,從他早年的生活背景中找出解釋。
心理學家曾做過一個有趣的實驗,將一個出生不久的小猩猩放入一個大房間,房間內有兩個鐵架子,一個是光禿禿、沒有任何裝飾物;另一個鐵架上纏滿了絨布,形似一只母猩猩,地上還有吃的、玩的物品。然後,觀察小猩猩是吃?是玩?還是要母猩猩?結果發現,小猩猩面對陌生的房間恐懼地叫了幾聲,然後就爬上模擬的母猩猩架上,緊緊地抱住。只有在餓的時候,它才下來,吃點東西後又會迅速爬上去,緊緊抱住那只毛茸茸的母猩猩。
這一實驗證明:幼小的動物第一需要是食物,緊接著的需要就是對熟悉的撫養人的依戀。每當熟悉的面孔出現,再受到熟悉的撫養人的擁抱、愛撫,煩躁的嬰兒會立即安靜下來……這種依戀和安全感經常得到滿足,嬰兒就會出現愉快、輕松的感受,相反,嬰兒就會出現煩躁不安的現象。心理學研究發現,若是人在生命早期長期沒有得到這種依戀的滿足,就容易產生不滿足感,從而產生煩躁、敏感、神經質等性格障礙。
所以,專家建議,對於3歲以內的嬰幼兒(尤其是1歲以內),應該保證一兩個固定的有血緣關系的撫養人;父母不應該把孩子交給保姆就算了事,受雇於人的保姆不可能成為孩子的“依戀人”;父母才是孩子天然的“依戀人”。
孩子怎麼會需“依戀人”呢?“依戀人”對孩子的心理發展真有那麼重大的影響嗎?
這是因為,只有建立了幼兒對撫養人的依戀,才能發生幼兒與撫養人一種“心理上的依賴關系”,這種含有感情色彩的心理依賴關系會使兒童自覺自願地接受撫養人在管教和觀念方面的影響。如果這一“依戀人”在孩子十歲左右離開兒童(如去世),那麼,兒童就會出現心理依戀的喪失。這時,即使新的撫養人出現,也難以建立同前類依戀相同的心理關系。
如果人在生命的初期根本沒有形成過這種心理依戀關系,那麼,人的心理異常發生的可能性就會增大。這種兒童容易出現冷漠、拒絕人、無情殘酷等表現。這種人,智力發展可能完全正常,但是,社會性發展,如:與他人交往、關心他人等性格方面容易出現異常的現象。犯罪心理學的研究發現:許多殺人惡魔,其冷酷無情的心態往往源於他們在幼年時就沒有形成“心理上的依戀對象”,或者是因為他在10歲前後曾失去“心理依戀對象”。
因此,我要告訴所有年輕的父母:
在准備懷孕、准備養育孩子時,一定要做好思想准備,在孩子出生後的第一年不管如何辛苦、如何艱難,一定要自己帶孩子,不要讓孩子離開你!
在孩子12歲之前,不要隔絕了孩子與你的依戀關系;孩子年齡越小越需要你;你帶孩子的時間越多,孩子對你的依戀越深。
父母對孩子的心理影響力與心理控制力,不在父母掙錢有多少,也不在父母多有知識,更不在父母的事業有多成功,只在你為他生命的初期付出的辛苦有多少;在你為他依戀時期(指12歲以內)的相伴時間有多少!
孩子的依戀期就那麼短短的十幾年,機不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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