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將能引起別人對立和爭斗的行為稱為攻擊性行為。攻擊性行為表現為:當兒童遭受挫折時顯得焦躁不安,采取打人、咬人、抓人、踢人、沖撞別人、奪別人東西、扔東西等方式,引起同伴或成人與他對立和爭斗。兒童的攻擊性行為可以針對教師或同伴,但更多的則是針對自己的父母。攻擊性行為以學齡前兒童最為常見,到學齡期就日漸減少了。
關於兒童攻擊性行為產生的原因,有多種解釋。精神分析學派認為,攻擊性行為是一種本能驅動力的結果。行為學派則認為。攻擊性行為是一種社會學習性行為,是通過觀察別人的攻擊行為模式而學習到的。攻擊性行為與父母的教育和期望有關。社會對男子角色的期望之一是強悍有力,對男孩的攻擊性行為也較多寬容。經常受到父母體罰的兒童,傾向於崇尚武力,習慣於用“武力”解決問題,攻擊性行為較多。此外,攻擊性行為與兒童身體活動能量過剩,缺乏社會交往能力等因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