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兒前幾天得了手足口病。到醫院住了6天,打針吃藥擦藥。和哥哥分開,一個在老家,一個跟著媽媽爸爸,醫生說要兩個人隔離一個星期才能再在一起生活。請問他們已分開生活6天了,何時才能再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生活應該再注意什麼事項?謝謝大家,我真的好想念他。想他快點回到我的身邊。
你好,手足口病治愈出院的兒童,家長往往以為萬事大吉,就可以走街串巷,到別人家找小朋友玩。其實患兒在治愈出院三周內仍為帶菌者,仍可以傳播病毒,應在家隔離三周;否則,不僅可以傳染鄰居的兒童,還極有可能感染上其他類型的病毒。 要注意不讓生病的孩子接觸其他兒童;孩子的唾液、痰液等分泌物要用衛生紙包好丟到垃圾箱,孩子的糞便要收集好、消毒後丟入廁所,不要隨意丟棄,同時要消毒便盆;看護人接觸孩子前、替換尿布後或處理孩子糞便後都要洗手;生病孩子的衣服、玩具、餐具、枕頭被褥等要保持衛生,孩子的日常用具要消毒;要勤開窗通風。如果上幼兒園的小朋友得病,還應及早告訴老師,並不要著急讓孩子去幼兒園,要在全部症狀消失一周後再去,防止傳染其他孩子。一般症狀輕不用住院治療,居家治療、注意休息即可,以減少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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