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告訴我:給孩子喂藥時,決不應用吃飯時用的勺子給孩子喂藥,因為這樣無法精確計量,極易使藥量不足或過多。聞聽此言,我趕忙到藥房買了一個帶刻度的小量杯。
沒有按體重服藥的意識。
大多數兒童用藥都是按患兒的體重,而不是年齡來計算劑量的,能使一個體重15公斤的4歲兒童在1小時內退燒的劑量,如果用在一個體重20多公斤4歲的小孩身上,是無法使其退燒的。因此,一定要經常給孩子稱體重。
藥品的有效期是一個應該關注的問題,特別對於那些偶爾給孩子喂一次的藥品來說,尤其如此。要知道,平常很管用的藥,要是過了有效期的話,也會不起作用的。
給又哭又鬧的孩子喂湯藥時,將藥喂到自己和孩子衣服上,是常有的事。但有時,喂到孩子嘴裡的藥很可能已經夠量了,如果你過量“彌補”的話,將是相當危險的。同樣的道理,如果孩子把藥吃下去後,不一會兒又將藥吐了出來,那麼是否能再喂一次,也要非常慎重。所以,在購買湯藥、味苦的藥時,一定要先把有關的情況打聽清楚。
孩子的症狀減輕了,而開的藥還剩下半瓶,你考慮到幾個月後,這藥可能還會派上用場,怎麼處置這半瓶藥呢?
醫生的建議:大多數處方藥,尤其是抗生素類藥,一定要按處方服完。如果不這樣的做,很可能會使病情復發。如果按處方喂夠後,藥物仍有剩余,那麼得區分不同的情況來分別處理。需冷藏的湯藥,如已經開封,一般的就不再留用;剩藥如是片劑或膠囊,可以先放起來,但在給孩子吃前,一定要征得醫生的同意。所以去醫院給孩子看病時,最好和醫生說明一下家裡的存藥情況,並征詢一下他的意見。
自己“確診”下藥。
我的一個很要好的同事,曾給自己的小孩吃了孩子的表哥正在吃的治喉炎的藥,因為她覺得自己的孩子總是咳嗽,大概也是患了喉炎。但3天後,小孩的病情未見好轉,她只得又帶孩子去了醫院。醫生在詢問了有關的情況後,說孩子的病無法確診,原因是藥物已經使孩子的炎症減輕,他難以確定最初引起發炎的部位。另外,如果在不必要時給孩子吃抗生素,還易使病菌產生抗菌性,從而在孩子真正需要抗生素時,藥物卻發揮不出效用。
有時,藥物不能立即發揮作用,家長們都以為是所喂的藥物不夠,得再多喂一些。其實,大多數藥物(包括抗生素類藥)一天內吃3至4次就可以了,哪怕多吃一次,也是有害無益的,不僅無助於加速孩子康復,還可能有嚴重副作用。
孰輕孰重把握不當
有些情況下,把孩子叫醒給他喂藥是非常重要的。除非征得醫生同意,否則一定要按時給小孩喂藥,即使孩子睡得再香,你再不忍心,也不能不喂。
在昏暗的光線下給孩子喂藥。
有位為了能讓她的孩子吃完藥後繼續入睡,喂藥時只打開了床燈,結果不慎把自己吃的藥給孩子服了下去。等她發現後,不得不連夜將孩子抱到了醫院。
不好意思總問醫生
當孩子的病情有發展,或是喂藥後出現副作用時,千萬別不好意思,要立即去問醫生,
即使一天內打擾他數次也沒有辦法。所以,如果你有小孩,建議要交一兩個醫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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