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左右的孩子,會搶奪別的孩子的玩具,或不肯把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這並非“強盜”行為,也不能簡單地歸結為自私。作為父母,不能采取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在孩子處於“自我中心期”時,可以給寶寶一些必要的指導,讓寶寶早日建立所有權觀念。以下這些方法,對正確引導寶寶的“占有欲”,非常有效。
承認孩子的“所有權”
案例
三歲的小璐在家裡大哭,媽媽也一臉怒色,狠狠地盯著小璐。原來,小璐的表妹黎黎剛好比小璐小一歲,媽媽就想收拾一些小璐穿不了的衣服和玩具送給黎黎,可小璐看到媽媽往包裡裝這些東西時,就上來拼命搶奪,媽媽講了半天道理也不管用,所以就出現了最開始的那一幕。媽媽特別不明白,這麼多衣服和玩具,小璐根本用不了,為什麼不願意分點給妹妹,自己的女兒這麼大了怎麼這麼不懂事?
媽媽正確引導
小璐這種行為在許多三歲左右的孩子身上都發生過,有的孩子寧可把玩具摔壞也不肯給別的小朋友玩。小璐媽不要感到太生氣,這個期間的孩子正處於自我中心反抗期,特別明顯的標志就是把所有屬於自己的物品都貼上一個無形的“物權”標簽,她真心實意的認為:這些東西既然是我的,我就有所有權和支配權。對孩子的物權概念,家長應該明確支持。如帶著孩子在室內走走,告訴他,哪些是專屬於他的東西。當孩子對著某樣物品嚷著“我的,我的”的時候,家長可以從旁肯定他。但同時,父母也要教他一些規矩:“對,這些是你的東西,慢慢說,不可以尖叫,媽媽不喜歡你隨便喊叫。”漸漸地,孩子會走出以自我中心的不利因素,同時還保留了因擁有“物權”而獲得的自尊和安全感。
引導誤區
父母要認識到,對物品的所有權和分配權屬於孩子自己,如果父母強行處理,會降低孩子的自尊,讓孩子產生反抗行為和不安全感,不利於今後與他人安全相處。
告訴孩子“拿”之前學會詢問
案例
小雅佳已經兩歲了,長得非常可愛,很討人喜歡。媽媽帶他去參加聚會時,連朋友家的小哥哥也很喜歡他,熱情地把自己的很多玩具拿出來給小弟弟玩。整個下午,雅佳都笑瞇瞇地在這些玩具中度過,讓媽媽能輕松地和朋友聊天,媽媽大大誇獎了雅佳的乖巧。回家後,媽媽才發現雅佳口袋裡放著朋友家孩子的玩具小手槍。後來類似的情況又發生了幾次,媽媽不得不每次回家前仔細檢查雅佳是不是又順手拿了什麼東西,媽媽很不解,雅佳自己有那麼多玩具,怎麼還喜歡“順手牽羊”呢?
媽媽正確引導
“順手牽羊”在兩歲左右的寶寶當中非常正常。寶寶長到兩歲時,他們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存在,頭腦中有了“我的”、“我自己的”概念,但對“你的”、“他的”概念又比較模糊。所以,對一切他們有興趣的東西,都認為是自己的。雅佳看到自己喜歡的玩具就拿回家了,僅僅是因為他喜歡。這時家長可以這樣回應他們:
“如果你想要這個東西,可以告訴媽媽,讓我看看可不可以?”告訴他在公共場所或別人家裡,最基本的規矩是:“想要什麼,在拿起來之前,先詢問大人可不可以。”父母必須讓孩子明了借與偷之間的差異,讓他了解“偷”是不對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讓他同樣感到失去喜愛東西的痛苦感受。若發現孩子私自拿別人的東西時,應先了解其動機,再做適當的處理,但不要忘記孩子也有自尊心。
引導誤區
此時如果媽媽覺得“沒面子”、“沒教育好孩子”而出現沮喪、難過、生氣等情緒,並讓這種情緒影響到孩子,都會對孩子產生不好的影響。孩子出現這樣的行為,只是他還不能很好地區分“自己”和“別人”而已,而不是品質出了問題,但有的媽媽不理解,給孩子貼上“壞孩子”的標簽,是錯誤的。
灌輸“輪流”、“借用”的觀念
案例
3歲多的多多活潑可愛,經常做一些讓大人開懷大笑的事情,家人都很寵她。周末有親戚帶著孩子來家玩,小姐姐看上了多多的芭比娃娃,也要玩,但是多多不肯讓給小姐姐,兩個小朋友就搶了起來,媽媽勸多多和小姐姐輪流玩,但多多緊緊抱著娃娃硬是不願意放手,小姐姐看得不到喜歡的玩具,也哭得驚天動地,大人們沒辦法,最後只好去給小姐姐也買了個芭比娃娃,這場爭奪大戰才算謝幕。
媽媽正確引導
就算再慷慨大方,也不可能讓尚不太明白事理的寶寶把自己最心愛的東西讓給別人。下次小朋友來家裡玩耍,應該把寶寶可能會“割愛”的玩具拿出來一起玩,寶寶最心愛的玩具最好還是放起來的好。孩子搶奪別人的東西時,父母應趁機灌輸孩子“輪流”、“借用”的觀念:“你可以先玩這個玩具車,但是再過5分鐘,要讓給小哥哥玩哦!”或是:“那是姐姐的娃娃,你要先問姐姐願不願意借給你。”當家中來小朋友做客時,父母可以請孩子給小朋友拿飲料、零食等,賦予他責任感和使命感,當他體會到分享的快樂,獨占的心理就不會那麼嚴重了。同時,強調寶寶“借”、“還”的概念也很重要,讓寶寶知道,喜歡的東西可以暫時“借”來玩,但是不可以據為己有。養成借和還的習慣,對年幼的寶寶來說,是件好事。
引導誤區
有的家長在無法說服孩子的時候,會采取懲罰孩子的行為,如告訴孩子:“你想獨占玩具,那我就不讓你玩,以此作為對你這種不當行為的懲罰。”其實這只是孩子發展歷程中的一個階段而已,但因為不符合成人世界的標准,所以家長覺得孩子要受到懲罰,為他的“不當”行為買單,這樣不僅不能讓孩子改變行為,反而會變本加厲。
重視對孩子的承諾
案例
媽媽帶心心去朋友家過周末,朋友的孩子有一只可愛的玩具小狗,非常漂亮,而且居然會唱歌跳舞,心心覺得太神奇了,一直抱著小狗不願意撒手,小主人也急了,就上來搶。媽媽忙去哄著心心,讓她把玩具還給小主人,心心就是不同意,也不願意回家,媽媽沒辦法,只好說:“你現在把玩具還給小姐姐,回去媽媽給你買個新的,好不好?”心心這才放開手,可是回家後媽媽並沒有給心心買承諾中的禮物,心心生氣了。
媽媽正確引導
答應孩子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千萬別為了一時的安寧而隨口敷衍孩子。如案例中的媽媽,既然給了心心承諾,就一定要做到。如果父母能說到做到,父母在他心中就樹立了正面的形象,下次遇到同樣的情形,家長再來說服孩子,他的接受能力會高很多。但是父母要注意把握適當的度,別讓孩子為了得到某樣獎勵而“聽話”,那樣會讓孩子變得功利。
引導誤區
處理孩子搶奪別人東西時,父母千萬不要使用哄騙的方式。孩子一旦有受騙的感覺,下次就很難再相信父母的話了。遇到類似的情況時,他的占有欲望會更強烈,因為“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媽媽的“欺騙”讓他覺得,不抓住這次機會,下次不一定能玩。
適時的贊美
案例
周末彤彤一到游樂園就立即奔到滑滑梯上,開心的笑聲一陣陣傳來,其他小朋友看見了,也紛紛准備去玩滑滑梯,這下彤彤不干了,站在最上面就是不讓別的小朋友上去。媽媽忙走過去說:“彤彤,別的小朋友也想玩,你和大家一起玩吧,還可以和小朋友比比誰滑得好呢,人多更開心,你試試?”彤彤想了想,同意了,一會兒,一串串笑聲就飄蕩在滑滑梯的周圍。回家的路上,媽媽對彤彤說:“彤彤學會和朋友一起分享快樂了,彤彤真棒。”
媽媽正確引導
如果經過父母的解釋、教導,孩子逐漸改正了“獨占”的習慣,父母應適時地給予孩子贊美和鼓勵,孩子便會知道這個行為是媽媽喜歡的,在鼓勵和贊美之下,他自然會慢慢養成良好的社會行為。敏感的父母會注意到寶寶經常會因為被要求分享而與別的寶寶發生沖突,你需要做的是尊重孩子的權利,同時在合適的機會幫助孩子學習,讓孩子逐漸知道游戲是“在規定的限制范圍內的自由活動”。要記得,孩子准備好要分享時,是不需要父母用強迫的手段來要求的,當孩子與人分享時,你就會知道,孩子已經准備好了。
引導誤區
常常看到家長勸寶寶把手裡的玩具或零食分給同伴,即使寶寶不樂意,家長也百般勸慰,甚至威逼利誘。對於3歲以前的寶寶,分享是一個很難完成的任務。如果家長強迫,表面上孩子不得已接受家長的要求,但在心理上,由於自我意識建立不完全,成人之後更容易變成以自我中心、占有欲強的人。這個年紀的小孩,建立明確的自我意識是首要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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