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兒童宜進行早期智力開發,這是人所共知的問題,也很重要。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認為:“教育的基礎主要是5歲以前奠定的,它占整個教育的90%。”美國心理學家布盧姆說:“一個孩子到4歲時,其智力已經發展了將近50%,另外30%到8歲時發育完成,其余的20%到17歲時完成”。的確,兒童的早期智力開發,對其未來成長與人生成就很關鍵。
不過,偉大的幼教教育先驅蒙台梭利說,教育的真正目的是學習生活,而不是學習知識。對於處於人生初級階段、需要充足生活滋潤的兒童,更是如此。在教育上,最根本的還是要讓兒童首先做一個心靈健康、自由快樂的人,然後才是知識技能的學習,否則即使學到再多的知識與技藝,一個缺乏生氣、失去天真的兒童,未來肯定是暗淡的。
但令人擔憂的是,不少的家長和教師並未真正理解“早期智力開發”的含義,致使對兒童的教育和智力開發出現種種問題和偏差。
1.理解偏差表現為缺乏系統的科學理論指導。
或一味地教兒童識字、數數、背唐詩宋詞;或不惜重金聘請家庭教師學琴、棋、書、畫,結果是以知識代替智力,用局部能力取代整體智力的培養。這表明家長和教師不具備必要的心理學、教育學知識。
2.目的偏差智力開發的根本點是啟迪兒童的智慧潛力。
但一個無可變更的現實是,不管如何開發,能“出乎其類,拔乎其萃”的只是少數,大多數人只能屈居中等地位,只能當平常之人。而對於智力嚴重缺陷的兒童,智力開發不過是使之具備最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由此可知,開發所能達到的,只是把孩子的智力潛能充分發掘出來,而兒童的潛能不盡相同,這就需要家長和教師的期望值高度適當。智力開發絕對不能等同於培養天才,只能是在兒童興趣愛好的基礎上,促其個性才智更好的發展。
3.手段偏差具體表現之一是濫用獎懲。
例如,以金錢或物質刺激兒童的學習欲望,使兒童的活動局限於物質獎勵本身;把智力開發降低為家庭作業的布置與完成,孩子完成作業稍不及時或成績較差,則濫加懲罰,忽視了兒童內在的學習動機和學習興趣的激發、培養。表現之二是方法呆板,強迫孩子死記硬背,機械重復學習,最終贻誤了智力開發的契機,阻礙孩子創造性思維的發展。
兒童天真爛漫,極易接受新鮮事物,好奇心特強,若能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其智力就會有很大的飛躍。但有的家長和教師忽視兒童的年齡特點,提前實現從游戲為主到學習為主的過渡,這樣,勢必會束縛兒童想象力、觀察力和創造性思維能力的發展,造成兒童智力結構的失衡,抑制了他們智力的發展。
實際上,對兒童不僅應進行智力因素的培養和訓練,更應重視非智力因素的塑造和養成,這對智力因素有巨大的促進作用。一個孩子若沒有追求精神、克服困難的毅力和吃苦耐勞的品格,最終將很難成才。因此,必須智力和非智力因素同時抓,才能使兒童的智力得到持續、充分的發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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