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記”需要治療嗎
胎記,是民間對出生時嬰兒皮膚表面形狀各異、大小及數目不等的色素斑塊的俗稱。胎記通常有色素性和血管性兩大類。
色素性胎記,由真皮內細胞內特殊色素積聚沉著形成。隨著孩子年齡增長,真皮內細胞沉積的色素逐漸減少,大約2歲左右,此類胎記即大多完全消失,也有少數色素斑可部分地保留終身。它不會給身體健康和發育帶來不良影響。對於部位隱蔽,不影響外觀的色素斑,不需采取任何治療措施。
血管性胎記,又稱之為血管瘤,是由胚胎時期殘留的毛細血管生長而來,多數出生時即存在。血管瘤並非真正腫瘤,其種類很多,表現不一。
1.毛細血管瘤 早期與紅色胎記外表相似,但大多數於嬰兒生後半個月左右出現,生後6個月內生長迅速。高出皮膚0.3~0.5厘米,呈紫紅色,逐漸變成鮮紅色。2~3歲時大部分吸收。到學齡期可完全消退。
2.海綿狀血管瘤 腫瘤大小及形狀不規則,由擴張的血管窦和充滿血流的腔隙形成,外觀似海綿狀。不僅見於皮膚,全身各器官均可發生,有時體積很大而且深至皮下組織或肌肉層。
3.蔓狀血管瘤 是由動脈、靜脈互相溝通而形成的血管瘤,比較少見。
4.鮮紅斑痣 扁平而不突出皮膚,用手指按壓後褪色。當孩子哭鬧、吃奶、叫喊時,由於面部充血,局部毛細血管擴張,皮下斑塊可更為明顯或復出。鮮紅斑痣與家族遺傳因素有關。一般來說,它很少擴大,但除少數可自然消退外,大多會保留終身。它對身體多無妨礙,一般毋需治療。
血管瘤的治療應由醫生根據孩子的年齡、病變種類及發生部位確定。除發展迅速或生長部位比較特殊外,通常宜先觀察一個階段,再作處理。目前,治療方法主要有冷凍、激光、及硬化劑注射,也可用放射性磷、放射性锶敷貼於腫物表面及手術切除等。一般早期治療,效果良好,治愈率高,且不留下痕跡。
采編自:家庭183;育兒